抱歉,我們並不支援你正使用的瀏覽器。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廣告

【Now新聞台】警方指,民陣涉嫌違反《社團條例》,要求提交收支等資料。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被問到民陣成立十多年,為何現時才被指涉嫌違法,她指不評論個案,但重申言論及集會自由等會有限制,並非絕對。
林鄭月娥:「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下,都要保障市民的自由,包括言論自由、集會自由、結社自由,但這些各式各類的自由並非絕對的,都會依法受到限制。我相信亦肯定警務處採取行動,都按法律辦事,我不會在此評論個別執法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