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香港的選舉制度改革,可說是回歸後最大的變動。
選舉委員會及立法會人數、組成及選舉辦法,都有翻天覆地的改變。全港選民亦由一人兩票,改為有人只剩一票,有人多達四十多票。
中聯辦舉行多場會面,向建制派解釋決定。京官早前來港聽意見,有人建議立法會333方案,選委會應保留少數區議員等,最終各方建議都沒有實現。有熟悉北京想法的人分析,建議都是由香港選舉角度出發,但國家安全才是中央今次為政改做大手術的主因。
綜合多個消息透露,中聯辦的會面主要解釋選舉,有一點提及不多但政圏甚感興趣,就是選舉委員會會設總召集人制度。
選委會的組成有大變動,亦會設立總召集人,負責必要時召集會議。條文列明要由擔任國家領導職務的選委會委員出任,即只有政協副主席才符合資格,而董建華及梁振英之間,目前以梁振英呼聲較高,他都表明願意為國家和香港效力。
有關方面解釋,總召集人是一項非常之時﹑非常之舉,形容是「兜底條款」,是為了應對新制度下,不可預測或無法解決的問題。一旦有極端情況,特首可以向人大報告,中央再透過召集人處理問題。
除了不時之需,有建制派人士估計,總召集人未來亦會與在立法會內40名選委會代表有緊密聯繫,但選委會總召集人始終是新事物,政圏相信如何發揮,要視乎是誰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