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上訴庭第二日審理佔中案九人的上訴,律政司認為佔領運動與發起人最初的計劃本質上相似,原審法官裁決沒有出錯。
上訴人陳健民、黃浩銘抵達高等法院,因民主派初選案被拘押的戴耀廷由囚車送到法院應訊。
資深大律師潘熙代表張秀賢,指張秀賢在2014年9月28日凌晨已宣布集會結束並離開,但上訴庭質疑張秀賢曾說「我們要留下防守」,潘熙解釋張秀賢無意煽惑他人犯罪,如果他當時已犯法,律政司應控告他本人非法集結而不是煽惑他人。
律政司陳詞時反駁戴耀廷一方提出佔領運動與最初計劃相差甚遠的說法,認為如果說法屬實,戴耀廷不會用「是大家等候已久的決定」來宣布「佔領中環正式啟動」。就算時間與地點與原本計劃有異,只屬技術上調整,是戴耀廷等人見到當晚添美道已聚集大量市民,乘勢而上提早啟動佔中,凝聚最大影響力。
律政司又指,基於當晚形勢,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無可能不預料會造成妨礙,律政司認為原審法官有權基於證據,裁定佔領運動與最初佔中本質上是一樣。
對於有上訴人提出律政司不應用公眾妨擾罪處理遊行,亦認為原審法官判決時沒有考慮到佔領運動旨在追求普選,律政司強調,香港法例保障言論及集會自由,公眾妨擾罪不會針對合法集會,但佔領金鐘一帶近三個月明顯嚴重不合理地影響市民生活,法庭需要取得平衡,不認為原審法官裁決出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