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上訴庭處理佔中案九人就定罪及刑期提出的上訴。上訴方指,佔中的特質純粹是公民抗命,通過自我犧牲希望公眾關注普選香港民主,以煽惑罪名針對政治言論,會對言論自由造成寒蟬效應。
因違反港區國安法被還柙的戴耀廷離開荔枝角收押所,其餘被告包括李永達等陸續到法院,朱耀明獲豁免出席聆訊。
開庭前有市民為九名上訴人祈禱,被保安要求停止。代表戴耀廷的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陳詞指,佔領行動與三名發起人最初的計劃相差甚遠,例如未如預期有數以十萬計人數。在本質上,參與佔領行動的人與串謀參與佔領的人並不同,控方沒有證據指出上訴人究竟與何人串謀。
即使早已簽署同意書的人亦不代表三名發起人可以控制他們的行動,佔領所造成對公眾的妨擾亦非他們可以控制,希望法庭考慮相關阻塞的程度,與公民權利及言論自由的相稱性。
張達明強調,佔中的特質純粹是公民抗命,透過號召大量市民參與,如果人數太多,自然會佔領公共道路,造成妨礙並非佔中的焦點,而是通過自我犧牲,希望公眾關注普選香港民主,以煽惑罪名針對政治言論,會對言論自由造成寒蟬效應,認為定罪屬違憲。
9人在前年被裁定串謀犯公眾妨擾、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等罪成,被判監禁8至16個月或社會服務令,部分人獲緩刑。被判即時監禁的被告,除戴耀廷服刑四個月後申請保釋等候上訴外,其他人都已服刑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