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十二港人涉嫌偷越邊境案,立法會前議員朱凱廸透露,部分家屬有意就刑期上訴,但因與官派律師失聯,而未能提出。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則指,當事人可於十日內提上訴。
十二港人涉嫌偷越邊境案,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十人被判囚七個月至三年。協助家屬的立法會前議員朱凱廸質疑,十二人在審訊過程中,權利沒有受保障;又透露家屬有意就刑期上訴,但求助無門。
朱凱廸:「他們被剝奪可以有一個代表他們利益的律師的權利 。如果程序不妥當,沒有保障當事人,一天拘留,一天監禁也是冤獄。他們(官派律師)的合同只簽到一審,現在一審完結,基本上是不理會他們,所以特別判得比較重的兩個家庭很徬徨。」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認為,整個審訊依法依規,批評朱凱廸的說法不公道;又指判刑合適,當事人可提上訴。
譚耀宗:「有些事情我們也要對內地法例有所了解,不理解很容易只憑自己看法批評。例如他剛才說的上訴是可以的,按照刑事訴訟條例第219條,不服判決上訴可以於十日內提出,即使上訴不成功,亦不會加刑期。」
譚耀宗又指,今次審訊因特定原因未有直播,但判刑算是公開,相信有港籍人大及政協代表曾到庭旁聽,但他不知道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