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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終審法院本月31日,審理律政司就法庭批准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保釋的上訴及臨時羈押令申請。
黎智英下午到九龍城警署報到,每周報到三次是保釋條件之一,除報到或聆訊外,黎智英不得離開住所、不可與外國官員或機構見面、不可接受訪問、發表公開意見或在社交媒體發貼文等。
律政司就法庭批准保釋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終院將於下周四早上審理,同日亦會處理律政司臨時羈押令申請,要求終院就上訴申請作決定前,再次將黎智英還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