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被控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詐騙罪。他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獲法院批准以1000萬元保釋,除往警署報到及應訊,不得離開住所。
黎智英由囚車押送至高等法院,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處理。
黎智英獲准以1000萬元現金,加30萬元人事擔保,保釋外出候審,期間不可直接或間接要求,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或採取其他敵對行動,不可跟外國官員或機構見面、接受訪問,在社交媒體發表任何貼文或意見。
除了到警署報到及出席聆訊外,不得離開住所,並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及不得離港。
律政司即時申請就保釋結果上訴至終審法院,要求繼續羈押黎智英,法官李運騰以沒有權限為由駁回申請。法官又指,收到不少媒體申請,希望報道今次保釋聆訊的內容,但他拒絕頒令容許傳媒報道,稍後頒下書面判詞時才可報道判決理由。
黎智英於本月3日因涉嫌串謀壹傳媒集團高層,欺詐香港科技園公司提堂,當日他申請保釋,但遭國安法另一名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拒絕。
他在還柙期間,被加控一項「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於本月12日再提堂。當日他亦有申請保釋,但蘇惠德以他有機會再犯案為由,拒絕讓他擔保,兩宗案件押後至明年4月再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