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行政會議通過新規例,批准緊急使用新冠疫苗,巿民可根據地點,選擇接種哪款疫苗。政府亦將會成立保障基金,為接種疫苗後出現不良反應的巿民,提供經濟援助。
首批疫苗最快下月供港,行政會議通過訂立新規例,授權食物及衛生局局長可以根據客觀醫學數據,參考專家顧問委員會的專業意見,以及參照香港以外的藥物規管機構,批准疫苗在港緊急使用。規例亦要求訂立監管機制,市民要在知情下接種疫苗。
政府將分階段免費為市民接種,首批會在高危群組內再分優次。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早前表示,巿民不可自由選擇疫苗,她解釋是指政府不會在同一地點,提供多於一款疫苗,但巿民仍然有得揀。
林鄭月娥:「政府要按情形、按族群、按環境及疫苗抵港時間,決定為市民何時接種。如果市民在某一時間、某一環境知道,哪一款疫苗使用中,打算不接種,可以選擇在另一時間、在另一個接種環境,接種另一疫苗,在這層面來說是可以選擇。」
另外,政府將成立保障基金,為接種疫苗後出現罕見或不良反應的巿民提供支援,基金規模未定。
林鄭月娥:「要一個普通市民到藥廠申索,雖然是可以的,他可以提出申索,但可能有一定的困難,而這個藥廠可能與我們的採購協議中,亦是我們對他們有一定的免責權,考慮到外國的做法,由政府來成立保障基金。」
政府最新與英國牛津大學參與研發的阿斯利康藥廠達成疫苗採購協議,供應750萬劑,政府正研究設立「電子針卡」,記錄巿民疫苗注射情況和病毒檢測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