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註冊處文件又顯示,陳茂波太太許步明多次以景捷代表的身分,簽署買賣合約,有合約更列明,交易要連同劏房租約出售,令人質疑陳茂波一直堅稱,太太不知單位有劏房的說法,與事實不符。
景捷前年出售大角嘴仁利大廈的單位時,臨時買賣合約已列明,單位其中2號劏房,仍有半年租約,代表景捷簽署的正是陳茂波太太許步明
景捷目前仍持有大角嘴海興大樓一個單位,是公司在94年用61萬買入的,當時一早已有至少三個劏房。
根據買賣協議的附表,這個單位已有兩間劏房及兩個床位租了出去,月租由99至950蚊不等。景捷買樓時,連同這四份租約,當時陳茂波及太太許步明仍然是公司的董事。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認為,陳茂波應再作解釋。
行政長官梁振英表示,不再評論陳茂波事件有沒有誠信問題。但他說,陳茂波多年前已辭去有關公司董事的職務,他個人更關心發展局如何做好工作,加快推出土地供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