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申訴專員公署調查發現,滲水辦處理滲水舉報個案積壓問題嚴重,有個案需17個月時間才能入屋進行測試。公署建議,滲水辦應由一個主導部門檢查及監督運作。
不少舊樓都有滲水問題,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發現,截至今年6月,滲水辦共有2.3萬宗未完成行動的個案,當中約三成五於去年或之前接獲。而在去年完成行動的約3萬宗個案中,三成六的完成時間超過工作指引的90天,在完成調查的個案中,亦有四成個案需要兩倍或以上的時間完成。
調查亦發現滲水辦的工作指引,無要求職員初次到訪懷疑滲水的單位調查前致電住戶,導致職員未必能夠入屋調查,及沒有定期向舉報人交代調查。
在2016年1月,有市民舉報居住大廈有滲水,同年2月滲水辦委派顧問公司調查,但在4月至2017年1月多次到訪相關單位,但都未能入內調查,到2017年5月才取得「入屋令」,同年6月,即相隔17個月後才能入屋進行測試。
申訴專員公署調查主任鄧詠心:「我們認為要解決這些問題,滲水辦應該由一個主導部門檢查及監督它運作,並且對滲水辦的表現問題問責。我們認為,滲水辧要盡快檢討及落實這項建議,另外為更密切監測進度,及方便市民透過一個聯絡人了解情況,我們建議滲水辦設立個案經理制度」
公署又指,新技術測試方法尋找滲水源頭成功率較高。建議滲水辦考慮在更多的地方使用新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