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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案醫生麥允齡囚三年半 死者丈夫指彰顯公義惟無法原諒三被告

DR案醫生麥允齡囚三年半 死者丈夫指彰顯公義惟無法原諒三被告

【Now新聞台】DR醫學美容誤殺案,造成一死兩人傷殘,負責療程的女醫生麥允齡經重審後,被裁定誤殺罪成,判囚三年半。

被告麥允齡由囚車押到高等法院聽取判刑。她被控2012年10月,嚴重疏忽而非法殺死女事主陳宛琳。

法官張慧玲判刑時指,被告作為普通科醫生,違反謹慎責任,當時事主信任醫生會告訴她療程好處或風險,但被告沒有這樣做,若果有,相信事主就不會接受療程。她亦未有確保血製品在無受污染下,向事主進行回輸注射,導致她死亡。

法官認為被告的經驗不足,當時被上司周向榮誤導,盲目相信療程對健康人士有效用,但與同案另外兩名被告相比,麥允齡是受金錢利益的最後一人,以監禁4年半作為量刑起點。

法官考慮被告求情理由後,認為經過兩次審訊,被告表現出悔意,事發至今長達八年,亦令被告承受壓力,將來或失去醫生資格,決定扣減刑期,判監禁3年半。

同案另外兩名被告,DR集團創辦人周向榮及實驗室技術員陳冠忠,三年前被裁定誤殺罪成,分別被判監12及10年。

案件在2017年開審,陪審團當年未能就麥允齡的控罪達致大比數有效裁決,高等法院以案件涉及公眾利益為由,批准律政司申請重審。

死者丈夫透過議員麥美娟回應判刑,指判刑彰顯公義,但無法原諒三名被告作為專業人士,為圖利而枉顧他人安全的自私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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