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25名民主派前立法會議員就禁蒙面法上訴至終審法院,案件開審,代表申請人的資深大律師李志喜陳詞時,形容緊急法的權力猶如核能一樣無法控制。
部分司法覆核申請人抵達終審法院。
李志喜陳詞時,比喻緊急法為導彈發射器,而按緊急法所訂立的規例就猶如導彈,所運用的權力就如核能一樣無法控制,申請人亦質疑引用緊急法繞過立法會,令公眾不能參與立法。
她認為緊急法最嚴重的問題,是其無法約束的權力,甚至可以訂立最高判處無期徒刑的刑事罪案,全世界無一個地方賦予地方首長如此權力。
李志喜又舉例,在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下,訂立禁堂食規例造成不少地盤工無處午膳的現象,證明毫無公眾參與的立法有機會帶來混亂。
高等法院去年11月,裁定政府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違憲,政府其後上訴得直,上訴庭裁定以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合憲,禁蒙面法適用於未經批准集結,但不規範合法的集會,提出司法覆核的二十五名前立法會議員上訴至終審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