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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行政會議通過賦權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透過刊憲強制特定群組接受新型冠狀病毒檢測。
政府可透過刊憲刊登公告,強制在疫情爆發時於特定處所工作或生活的人、特定職業的人,以及臨近完成強制檢疫的抵港人士,接受病毒檢測。另外,政府亦可指明於一段不超過14天的時間內,私家醫生如懷疑某人已感染新型冠狀病毒,可發出書面指示,要求他接受病毒檢測。規例將於周日生效,如有人拒絕遵從,可被判定額罰款二千元。
政府暫時未強制特定群組接受病毒檢測,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表示,會再觀察自願檢測計劃的反應再作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