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政府與解放軍駐港部隊簽署中區軍用碼頭移交備忘錄。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指,碼頭具體開放安排屬駐軍工作,會尊重並作出配合;駐港部隊就表示,會適時公布開放安排及管理規則。
簽署儀式在政府總部舉行,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與解放軍駐港部隊司令員陳道祥簽署備忘錄。中聯辦主任駱惠寧、駐港國安公署署長鄭雁雄、外交部駐港公署特派員謝鋒、政務司司長張建宗等官員出席。
林鄭月娥指,碼頭是特區政府須為駐軍重建並供使用的最後一項軍事設施,因中環填海第三期工程而延遲移交。因應特區政府的建議,駐軍同意不影響防務下,酌情考慮開放軍用碼頭。
林鄭月娥:「其所在地是軍事用地,無論開放與否,其法律地位不會改變。軍用碼頭移交後由駐軍管理,將來軍用碼頭的具體開放安排,屬於駐軍管理軍事設施的防務工作,特區政府尊重駐軍的決定,並會在有需要時作出配合。」
陳道祥:「接收中區軍用碼頭之後,駐軍將一如既往嚴格依法使用管理,並繼續與有關部門保持密切溝通。在防務工作容許的條件下,適時開放中區軍用碼頭予市民通行。」
特區政府根據《駐軍法》第十二條,宣布碼頭星期二上午七時起劃為軍事禁區,交由駐軍管理使用。駐港部隊指,市民使用碼頭時,須尊重碼頭作為軍事用地性質,遵守有關管理安排。
軍用碼頭相關附屬法例去年六月底生效,進行建造及立法工作,立法會議員朱凱廸等人曾到場示威抗議,反對將用地移交駐港部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