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李立峯認為,警方修訂《警察通例》、「傳媒代表」的定義,縮窄了傳媒採訪空間。珠海學院新聞及傳播學系專業應用教授關偉則建議,政府應向記者發牌以證實身分。
李立峯:「原則上你給一個官方機構,用他們的準則其實不一定是對的,不一定適合現在的實際情況。第二,網絡世界轉變迅速,新興網媒的興起速度可以很快,如果用一個很死板的系統去規管誰是或誰不是傳媒,會很容易追不上轉變。」
「很多時候的爭議不是討論記者是真還是假,反而是,的確會有情況出現前線的新聞工作人員可能是學生媒體,可能是公民記者,是否他們的行動給予人認為不夠專業。」
關偉:「用警方的定義來做其實是太寬鬆,嚴格來說,我覺得應該要發牌給每個說自己是記者的,要拿資料去證實記者的身分很重要。」
「其實如果現在有大學沒有申請加入,是可以現在補做這個手續,等於政府新聞處正式承認這個地位,其實是可以的。不是說現在用這個方式就限制了所有其他合法,可以做申請的機構及院校,所以這個是有商榷的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