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首宗同性戀者司法覆核婚姻條例的案件,在高等法院審理。
入稟人是與同性伴侶同居的女同性戀者MK,她認為婚姻條例下,禁止同性戀者在港民事結合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
資深大律師李志喜指,根據基本法37條,香港居民的婚姻自由及自願生育權利受法律保護,基本法25條保障香港居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李志喜指,今次議題在社會上意見分歧,但同時強調法庭要處理的是純粹的法律問題,香港居民應平等地受保障,不因其性取向而受歧視。
李志喜又形容,目前婚姻條例下的制度就像一個私人俱樂部,有守門員拒絕同性戀者加入私人俱樂部,他們同時不能享有婚姻制度下的所有福利,以及伴侶間的應有的權利。
另外,在MK入稟後,再有2名本地男子分別入稟,要求法庭宣布同性婚姻合法及承認海外註冊的同性婚姻,法庭下令暫緩處理兩宗案件,以先審理MK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