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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包圍警總案 地盤工暴動及普通襲擊罪成

626包圍警總案 地盤工暴動及普通襲擊罪成

【Now新聞台】去年626包圍警總案,26歲地盤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暴動及普通襲擊等三項罪名成立。

法官郭啟安接納三名證人作供,包括受襲警員張金福;而被告亦承認當日在警總外,協助其他示威者搬鐵馬和雜物,阻塞警總車閘,並揮拳打張金福,符合暴動罪中,集結及破壞社會安寧的控罪元素。

至於張金福的痱滋是否因被告襲擊而爆裂,法庭有所保留;加上案件沒有醫學專家證人,張金福當晚在警員記事冊亦無提及痱滋爆裂和即時拍攝口腔傷勢,因此原本的襲擊引致他人身體受傷罪不成立,罪名較輕的普通襲擊罪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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