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得志承認襲撃石房有 罰款三千元 譚得志承認襲撃石房有 罰款三千元 2020年8月18日 21:49 【Now新聞台】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被控於五月踢傷建制派人士石房有,他承認一項普通襲撃罪,罰款三千元。 譚得志聽取判刑後,步出東區裁判法院,警員在現場戒備。 案情指,今年五月,人民力量在中環碼頭擺設街站,建制派人士石房有到場,並且與譚得志爭執,期間譚得志用左腳踢向對方的右腳一下,石房有事後傷勢紅腫。 裁判官錢禮判刑時問及控方,指衝突是由石房有而起,為何沒有檢控他,控方則解釋,石房有只是引起口頭上的衝突,裁判官最後考慮被告認罪,判罰款三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