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有曾經處理過多宗死因研訊的律師指,今次陳彥霖案的死因裁判官在引導時排除「自殺」及「非法被殺」的裁決,反映庭上證據未足以指向案件涉及刑事成分。
律師文浩正:「裁判官作出的指示或引導都要基於死因庭的證據,引導陪審員究竟手上證據能否得出這(自殺或非法被殺)結論,所以這是案件證據上衍生的指示,似乎亦說明今次死因庭證據沒有甚麼指向,可令警方作進一步調查。」
文浩正指出死因研訊並非追究責任,而是查找死因,裁定死因存疑並不罕見,代表法庭未能確定致死原因,而存疑裁決並不影響家屬日後提出民事追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