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15歲少女陳彥霖在反修例運動期間離世,死因庭傳召兩名警員作供。其中一名警員引述同袍說,曾經認為案件有可疑,但該名同袍作供表示,分辨不到案件是否有可疑,所以只列作屍體發現案,並尋求刑事協助。
知專畢業生陳家俊透過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聯絡死因庭,希望成為證人獲得接納。他解釋由於不信任警方,所以之前沒有提供資料。
陳家俊留意到死因庭的新聞,沒有提及陳彥霖在失蹤當日,即去年9月19日曾經在地鐵站出現,所以願意出庭提供資料。他供稱當日晚上,由知專設計學院離開,約7時20分到達調景嶺地鐵站,看見一名相信是陳彥霖的女子,赤腳站在地鐵站入口,四處張望 ,好像在找人,又在站內周圍行。形容她有點精神恍惚,但精神狀況正常。最後看到陳彥霖,身處在距離閘口不遠位置,但沒有進入付費區。
死因庭亦傳召警員陳國榮作供,他在去年9月22日上午11時20分,接到水警電台匯報 ,在魔鬼山腳離岸100米位置,疑似發現屍體,約15分鐘後到達現場。發現一具屍體全身赤裸,面部發黑並傳出屍臭味。警員把屍體撈起,送到西灣河水警基地,轉介另一小隊跟進。他引述當日接手的督察文惠長,曾指因屍體全裸認為有可疑。
接手案件的督察文惠長指,他驗屍時沒有找到任何明顯傷勢,只有右小腿內側,有四吋長的擦傷,認為未能致命。從屍體的狀況推斷,已經浸在水中一至兩天,未能界定為謀殺或自殺案,只能定為屍體發現案。由於死者沒有證件,亦沒有任何飾物,難以辨別死者身份,分辨不了案件有否可疑,於是請求刑事協助。陪審團問以他的經驗,有否可能屍體的衣物在海面飄流期間被沖走。他說有可能,但要視乎天氣,若果衣物不太多而且薄身,是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