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15歲少女陳彥霖離世,死因庭傳召初期處理屍體的兩名警員作供,其中一人引述同袍說,曾經認為案件有可疑,但該名同袍作供說,分辨不到是否有可疑,所以列作屍體發現案。
知專畢業生陳家俊透過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聯絡死因庭,希望成為證人獲得接納。他供稱,當日晚上由知專設計學院離開,約7時20分到達調景嶺地鐵站,看見一名相信是陳彥霖的女子,赤腳站在地鐵站入口四處張望,好像在找人,又在站內周圍行,形容她有點精神恍惚,但精神狀況正常。他看不到陳彥霖進入付費區。
死因庭亦傳召警員陳國榮作供。他在去年9月22日上午11時20分,接到水警電台匯報,在魔鬼山腳離岸100米位置疑似發現屍體;約15分鐘後到達現場,發現一具屍體全身赤裸、面部發黑並傳出屍臭味。警員把屍體撈起,送到西灣河水警基地,轉介另一小隊跟進。他引述當日接手的督察文惠長,曾指因屍體全裸認為有可疑。
接手案件的督察文惠長指,他從屍體的狀況推斷已經浸在水中一至兩天,他驗屍時沒有找到任何明顯傷勢,只有右小腿內側有四吋長的擦傷,認為未能致命,因此未能界定為謀殺或自殺案,只能定為屍體發現案。由於死者沒有證件,亦沒有任何飾物以辨別死者身份,分辨不了案件有否可疑,於是請求刑事協助。
陪審團問,以他的經驗,有否可能屍體的衣物在海面飄流期間被沖走。他說有可能,但要視乎天氣,若果衣物不太多而且薄身是有可能。
政府化驗所醫生康祐軒作供就指,陳彥霖的化驗報告,毒品以及精神科藥物測試都呈陰性,推斷死者在五天內沒有吸食過大麻,兩天內沒有服用精神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