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關注基層住屋聯席指,不少劏房戶一直被濫收水費,有劏房戶向水務署投訴,半年後獲通知,律政司最終決定不起訴。
劏房租戶甘先生:「證據不足就不再控告,我很不解,究竟水務署條例令他不足以控告,還是水務署做事就是這樣,找不到另一方證據就完結,無論哪一方都是極不合理,因為是利用水務署條例下漏洞,濫收水費,但有投訴機制後,租戶所有事情都做足,證供證據提交後,都立不了案投訴,投訴機制到底有甚麼用。」
關注基層住屋聯席指,每戶劏房戶平均每立方水費要15元,比起水務署列明最大水量收費每立方水9元更貴,而頭12立方水的水免費,業主亦照樣收費。
他們希望政府將水、電等的雜項列入租務管制範圍,設立標準租約,要求業主清楚列明收費,不可收高於正常水平,杜絕濫收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