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林鄭月娥表示,援引緊急法只能將立法會選舉日期推遲一年,但未能處理未來一年立法會出現「真空期」的問題,已向中央政府提交緊急報告。
林鄭月娥:「基本法第六十九條訂明,立法會除了第一屆任期是兩年之外,每一屆都是任期四年,所以第六屆立法會任期將會到今年九月三十日,足足四年就要結束。如果我們用緊急規例合憲合法,但我們只能將立法會選舉日推遲一年,但未能處理立法會未來一年將出現真空期問題,因為如果用緊急法,去包括這一年(真空期)問題,這立法會仍然運作, 可能會和基本法六十九條訂明立法會一屆四年,為甚麼會多了一年呢? 是出現了一些衝突。為了令我們工作更加穩妥, 我已向中央人民政府提交緊急報告。」
林鄭月娥表示,國務院已回覆表示,支持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基於公眾利益和香港實際情況,依法作出選舉推遲一年的決定,對於如何處理立法機關空缺的問題,中央政府將依法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特區政府應依法做好選舉推遲涉及的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