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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弘毅:法庭可指國安委越權

陳弘毅:法庭可指國安委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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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弘毅:法庭可指國安委越權

【Now新聞台】港區國安法第14條列明,國安委的決定不受司法覆核。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及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都認為,除非國安委越權,否則法庭不會受理司法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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