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立法會財委會審議超過12億元的電子檔案保管系統撥款申請,有議員質疑與港區國安法的相關檔案如何處理,政府指所有部門都要遵守存檔及查閱檔案的守則。
立法會議員(新界東)陳志全:「你是否知道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及律政司、警務署,負責執行國安法的部門,他們的檔案未來是否會在電子檔案管理系統處理。」
政府資訊科技總監林偉喬:「基本上所有紙本檔案,都要根據部門的守則,存入電子檔案管理系統,除非檔案比機密更機密,高度機密紙本,機密文件我們的系統,是儲存機密或以下的類別。每個檔案都有相應的權限,不是隨便任何人可以瀏覽、儲存或刪除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