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政府宣布根據港區國安法,成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而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任命劉賜蕙為警務處副處長,掌管警務處維護國安部門。另外,特首在徵詢國安委和終院首席法官意見後,指定六名裁判官為指定法官處理國安案件。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根據港區國安法,任命劉賜蕙為警務處副處長,並擔任警務處維護國安部門負責人,劉賜蕙宣誓就任。
劉賜蕙原本擔任警務處監管處處長,屬高級助理處長職級。林鄭月娥深信她能領導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承擔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責。
政府同時宣布成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特首林鄭月娥擔任主席,成員包括三名司長、保安局局長、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劉賜蕙亦是成員之一。
港區國安委稍後召開首次會議,全面推展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
政府亦公布,律政司已就國安案件設立專門檢控科,首批檢控官已由律政司司長在徵得港區國安委同意後作出任命,檢控科的負責人會稍後任命。
行政長官在徵詢港區國安委和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意見後,亦已指定六名現任裁判官為指定法官,負責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但未有公布具體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