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港區國安法草案說明指,日後參選或就任公職時,應依法簽署文件確認,或宣誓擁護基本法。人大常委譚耀宗指會包括公務員,他又相信,日後參選必須簽署確認書。
港區國安法草案中,明確規定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包括參選或就任公職時,應依法簽署文件確認,或宣誓擁護基本法。人大常委譚耀宗指,當中的「公職」,包括公務員。至於參選人,他相信是把確認書,改為必須簽署。
另外,中央保留處理特定情形下案件的權力,譚耀宗透露,草案有機制界定。
立法後,中央會在港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公署,而香港則會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譚耀宗表示,當中的秘書長會由港人擔任,而另設的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則由中央指派人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