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2017年旺角唐樓肢解女童案,女童母親承認一項誤殺罪。法官形容案件是悲劇,判處無限期醫院令。
現年40歲被告曹燕由囚車押抵高等法院。
案發在17年12月17日,被告在旺角廣東道1180號一幢唐樓的劏房單位內,殺害十二歲女兒何美洁,並把她肢解,殘肢置於屋內各處,被告早前承認一項誤殺。
辯方律師求情時引述其女兒老師的口供,指被告十分關心其女兒,造成今次慘劇,只是因為精神失常,被告未來一生都感到十分罪疚。
法官彭寶琴判刑時,形容案件是一宗悲劇,被告在毫無徵兆或原因下,突然奪去其女兒的生命,任何人聽到這宗案件,都會覺得死者被兇殘地殺死,情況亦令人顫抖。
她認同被告是一名有愛心的母親,對女兒未來有計劃,被告對死者無任何敵視,若非精神失常,不會殺害他唯一的女兒;被告的精神科及醫院令報告亦證實被告有精神分裂,過往亦有吸食海洛英及冰毒的習慣,考慮案件性質、被告性格及相關報告後,判處無限期醫院令。
至於另一項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被告早前在庭上否認控罪,法院將有關控罪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