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香港前首席大法官楊鐵樑就港區國安法發表聲明,指每個主權國家都有權為國家安全利益進行立法,有關原則不容反駁。
楊鐵樑指,《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明確規定,任何權利都必須考慮國家安全需要,儘管有海外評論員反對,但如果他們所屬的國家安全受到破壞,他們將會同樣積極地援引《公約》的規定,因此這些反駁及行為都是不真誠的。
楊鐵樑指,過去23年來本港在處理顛覆活動,一直存在立法和執行的真空,目前尚未清楚法例如何草擬,揣測可能或不可能發生的事並無益處。他指高興從報道中獲悉,無罪推定、公平審訊權和司法獨立的價值在制訂有關法例時受到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