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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國旗男子刑期覆核 由社會服務令改囚20天

侮辱國旗男子刑期覆核 由社會服務令改囚20天

【Now新聞台】一名21歲男子去年承認侮辱國旗罪,被判社會服務令。律政司就刑期提出上訴,上訴庭改判被告監禁20天。

去年九月,21歲男被告在沙田示威期間,踐踏國旗及將國旗丢入垃圾桶和水池,及後承認侮辱國旗罪,被判二百小時社會服務令。

律政司就刑期提出上訴,上訴庭判詞指,本案的犯罪情節十分嚴重,被告部份行為儼如在表演和嬉戲;而被告把國旗猶如垃圾般放入垃圾車,是對國旗所象徵的國家尊嚴極大的侮辱。

上訴庭認為被告罪責嚴重,須判處阻嚇性的刑罰,即時監禁是唯一的選擇,改判被告監禁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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