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人民日報發表評論文章指,香港法院早前就一宗侮辱國旗案,只判200小時服務令,認為律政司應該提出上訴。
文章提到,侮辱國旗理當嚴懲,認為面對證據確鑿、供認不諱的「侮辱國旗罪」,香港法院「從輕發落」、「網開一面」的做法引起香港市民不滿,認為特區政府應該有所作為,由律政司提上訴,對法院量刑作較為清晰的指引。
文中又指,香港司法受西方法律思想影響,法官擁有相當大自由量刑度,但任何時候及地方的法律實踐都必須尊重國情民意,恪守基本原則。
一名21歲男子,早前踐踏國旗及棄於城門河,承認一項侮辱國旗罪,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