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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齊光承認曾與同事互租物業再領租津

麥齊光承認曾與同事互租物業再領租津

發展局局長麥齊光承認,過往在政府擔任工程師時,曾經與同事,互相租住名下物業,再申領租金津貼,被質疑是變相以租津幫補樓宇貸款。

麥齊光表示,當年依足條例辦事,不涉及操守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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