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政府周四刊憲,要求一般酒吧及酒館關閉。政府事隔一日解釋,酒吧若即時將主要業務改為提供非酒精飲品及食物,則毋須關閉;若食肆供應酒類屬佐餐形式不受影響。酒吧餐飲業批評措施定義模糊不清,又要求政府制訂賠償方案。
酒吧及酒館下午六時起要關閉十四天,有酒賣的食肆又如何處理呢?
政府指這類食肆應關閉吧枱,在場內其他位置提供膳食。如果供應酒類只屬於佐餐,亦不受影響。消費者自攜酒類到場飲用,營辦者亦未必違反指示。而一般便利店及超市,食衞局指它們的主要業務並非售賣酒類,消費者即場飲用未必導致營辦者違反指示。
酒吧轉賣非酒精飲品或食物,又可不可以繼續經營呢?政府表示不需要關閉,但仍需要遵守食肆的規範,包括座位減半,不能多於四人同坐一檯等。
有酒吧及餐廳的東主認為難以計算賣酒的業務比例,執法標準模糊不清。他們又批評政府並不理解餐飲業的運作方式,抗疫措施朝令夕改,對他們造成極大打擊,要求政府制訂賠償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