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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政府要求酒吧及酒館下午六時起關閉,酒吧餐飲業代表指,措施定義仍然模糊不清,又要求政府制訂賠償方案。
酒吧及酒館下午六時起要關閉十四天,有酒賣的食肆又如何處理呢?
政府指這類食肆可關閉吧枱,在場內其他位置提供膳食,如果供應酒類只屬於佐餐亦不受影響;消費者自携酒類到場飲用,營辦者亦未必違反指示。而一般便利店及超市,食衞局指它們的主要業務並非售賣酒類,消費者即場飲用未必導致營辦者違反指示。
酒吧轉賣非酒精飲品或食物又可不可以繼續經營呢?政府表示執法人員會按酒類銷售佔整體業務的比例,作為參考因素。
有酒吧及餐廳的東主認為,難以計算賣酒的業務比例,執法標準模糊不清。他們又批評政府並不理解餐飲業的運作方式,抗疫措施朝令夕改,對他們造成極大打擊,要求政府制訂賠償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