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宣布,因應疫情嚴峻,行政會議通過修例,禁止四人以上在公眾地方聚會,但工作間、婚禮喪禮等可豁免,將於周日零時起生效十四天。違例者定額罰款2000元,或最高罰款25000元、監禁六個月。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說:「簡單而言,多於四人聚集便會被禁止,是違法;但大家可以想象,日常生活及城市運作有很多聚會是多於四人,所以規例提供了一系列豁免群組聚集,大概有十二項獲豁免群組聚集,即多於四人仍可聚集的活動,包括工作間的聚集,包括履行政府功能,如同今天多於四人,這裏更多人,所以我們正在履行政府功能,亦包括法庭、立法會、區議會程序,即這些法定機構的工作及會議可以繼續進行,亦包括喪禮及婚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