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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建議檢討《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包括引入強制資料外洩通報機制。
政府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現時的資料外洩通報機制屬自願性質,建議引入強制通報機制,資料使用者須在得知資料外洩後的特定時間,例如五個工作天內向公署通報。
另外亦建議指明,為不同類別的個人資料訂立不同的保留時限,以及提高違反私隱條例的刑事罰款,例如引入與資料使用者的全年營業額掛勾的行政罰款,針對起底的行為。
政府建議賦予專員刑事調查及提出檢控的權力,政制事務委員會下星期會討論檢討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