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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私隱專員公署就選舉事務處遺失選民登記冊發表調查報告,指處方違反私隱條例。
黃繼兒指,登記冊內載有選民的身份證號碼以及選舉或投票狀況等獨特及敏感的個人資料,認為遺失有關資料對受影響選民所造成的損害比金錢或心理損害更嚴重,又稱選舉事務處沒有採取切實可行的步驟,確保選民資料不會遺失,在超過30個月反覆搜尋下仍未能尋回登記冊,認為處方違反私隱條例。
黃繼兒表示涉事登記冊多次轉移地點儲存,但沒有完備的庫存和轉運紀錄,而涉事負責人或因工時過長、缺乏資源和相關經驗,又或沒有受過足夠培訓等而導致人為錯誤,建議處方將登記冊電子化及在選舉結束後立即集中儲存登記冊於一個地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