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在灣仔採訪示威衝突時右眼被槍傷的印尼女記者入稟高等法院,要求警方交代開槍警員的身分,案件將於2月17日開庭處理。
原告人為39歲的印尼女記者,被告人為警務處處長,法官將案件定於下月17日聆聽雙方理據及頒下裁決。警方代表於庭上透露他們仍積極調查事件,初步已找到一名曾於事發位置發射一枚橡膠子彈的警員,但該警員未有承認該枚子彈有否擊中事主,指出不應在這個階段就指明是該名警員開槍擊中女記者,因此難以處理女記者的要求。
事發於去年9月29日,當時該記者正在灣仔入境事務大樓的天橋上進行網上直播,一批警員從天橋後退下橋時開防暴槍,近距離擊中她右眼的位置,她早前透過律師指,醫生證實她的右眼永久失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