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港澳辦主任張曉明撰文,指香港未完成23條立法,是港獨和激進分離勢力加劇的主因,強調建立相關法律制度及完善執行機制是緊迫任務,又指要依法行使憲法和基本法賦予中央的權力,完善對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的選拔、任命監督及罷免權。
十九屆四中全會通過決定後,港澳辦主任張曉明在輔導讀本撰文,標題是「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
張曉明在文章指,一國兩制是中央治理香港的基本制度,必須依法治港。而憲法和基本法賦予中央的權力,切實用起來是落實中央全面治權重要途徑,當中涉及多項權力,包括完善中央對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的選拔、任命、監督、罷免等相關制度和程序。
文章指,對特區高度自治的監督權,是監督特區法律和政權機關是否有活動違背憲法及基本法,例如全國人大常委會可對立法機關制訂的法律,行使備案審查權;中央可就基本法規定的事務對行政長官發出指令,還可以對這些權力加以制度化、規範化及程序化。
張曉明又指,維護國家安全是全面貫徹一國兩制的核心要求,建立健全的法律制度及完善維護國家安全執行機制是天經地義,而香港未完成23條立法,亦未設立相應執行機構,是近年港獨等激進分離活動不斷加劇的主因,認為建立相關法律及機制是突出問題和緊迫任務。
他又指,外部勢力透過多種方式干預香港事務,為香港反對派及激進勢力提供保護傘,必須針鋒相對,建立反干預協同機制,不容外部勢力為所欲為。
文章又指到,不論政改工作何時重啟,都必須遵守基本法有關規定及人大常委會的831決定,必須確保行政長官由中央信任的愛國者擔任;而行政長官作為第一責任人,需要不斷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