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0
禁蒙面法司法覆核 法庭押後裁決

禁蒙面法司法覆核 法庭押後裁決

【Now新聞台】禁蒙面法的司法覆核第二日聆訊,政府一方陳詞指特首獲賦權於危害公安情況下訂立規例,並無違反基本法。又指只有和平社會,公眾才可享真正集會自由,引用緊急法正是恢復社會秩序。

聆訊踏入第二日,由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陳詞。針對緊急法合憲性的質疑,余若海引用多項基本法條文,指緊急法在97回歸前已有經人大常委會審閱後,得以保留至今,成為香港法例一部分。基本法亦有賦予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權力,制定附屬法規,同時立法會有權修訂規例並非全無制衡,緊急法無違反基本法。

而入稟人指訂立禁蒙面法扼殺集會及表達自由,他引述特首林鄭月娥發言,指政府引用緊急法是因為社會秩序處於極為危險邊緣,要阻止學生以身試法。余若海指,即使不能阻嚇每一個人,至少能制止部分年輕人參與違法活動,免於被捕、入獄的危險。反問相比於阻嚇年輕人犯法,不許戴面罩口罩是否很大犧牲? 他又反駁入稟人指,過去數月400多宗公眾活動只有28宗演變成暴力衝突,指暴力事件1宗亦太多。

而基本法保障的是合法和平集會,不涉暴力,只有在公眾秩序得以維持時才能享有真正和平自由。而引用緊急法目的正正是恢復秩序,讓市民重享自由。

法庭聽取各方陳詞後,押後宣布裁決。

  1.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