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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法證會計助揭許仕仁賄款

廉署:法證會計助揭許仕仁賄款

【Now新聞台】廉政公署主動分享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貪賄案的調查經過,廉署執行處處長余振昌透露,調查始於2008年底一封由律師行代發的匿名投訴信。他形容調查一度「膠着」,直至追查許仕仁的稅務文件,再由法證會計組分析才揭發有更多不明款項。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及新地前聯席主席郭炳江等四人涉及超過二千萬賄款的貪賄案,隨着終審法院今年六月的判決,歷時五年的法律程序亦告終。廉政公署主動與傳媒分享2008年底開始的調查經過。

案件第一塊砌圖是一封由律師行代發的匿名投訴信,指許仕仁03年任積金局行政總監期間租住禮頓山,懷疑與積金局續租國金辦公室存在利益衝突。

余振昌形容,兩件事關係「曖昧」,是否涉及罪行似是而非,令調查曾經一度「膠著」,直至追查許仕仁的稅務文件,再交由法證會計組分析,才揭發有更多不明款項,今次是律政司首次引用普通法中串謀藉公職人員作不當行為作檢控。

終院判詞提及的「黃金枷鎖」,是指許仕仁上任政務司司長前收受郭炳江款項,令他在任期間傾向優待新地,足以構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這個黃金枷鎖概念對前行政長官梁振英上任前收取UGL五千萬的事件有沒有啟示,余振昌只回應「唔知呢」。

余振昌又表示,希望政府將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納入《廉政公署條例》,令廉署在調查這類案件時可以利用條例賦予的權力,增加調查的流暢度,但暫時未有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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