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署理行政長官張建宗指,香港在陳同佳案沒有司法管轄權,認為台灣當局不願接收疑犯是匪夷所思、令人費解。
張建宗指,台灣當局已向陳同佳發出為期三十年的通緝令,將疑犯早日緝拿歸案、繩之於法是全球一般做法,以彰顯公義、法治精神。
他稱,如今陳同佳願意自首,台灣應即時收回疑犯接受審訊,認為台灣不肯接收陳同佳是匪夷所思、令人費解,希望台灣當局以理性態度實事求是,不要將政治口號凌駕法治。
對於台灣要求由香港審理陳同佳案,張建宗強調,香港只在與陳同佳相關的洗黑錢案有足夠證據起訴,而香港在謀殺案中沒有司法管轄權,沒有任何角色,亦難以就案件向台灣提供司法協助。
張建宗又指,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將在明天立法會大會上,正式動議撤回逃犯條例修訂,意味修例風波正式劃上句號,條例將不復存在,希望市民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