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形容十一各區的示威已等同暴動,全日逾180人被拘捕。警員分別在荃灣、旺角及黃大仙,開六槍實彈,強調警員當時生命受威脅,迫不得己開槍是合理合法。
警務處處長盧偉聰晚上在警察總部見記者,形容十一是香港最暴力的日子。
警員全日共開六槍實彈,分別在荃灣沙咀道及大河道,黃大仙沙田坳道,以及旺角向天開兩槍。
在荃灣大河道的一槍擊中示威者左胸。
盧偉聰強調,當時警員生命受威脅,向施襲者開槍是合法合理。
當時一槍是近距離射向示威者,盧偉聰解釋開槍距離並非由警員決定,中槍的示威者亦已涉嫌襲警被拘捕。
盧偉聰形容各區的示威已經等同暴動。
警方全日共拘捕逾180人涉及暴動、非法集結等罪名,行動中有25名警員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