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警務處處長盧偉聰指,警方全日共發射六發實彈,分別在荃灣大河道、沙咀道、油麻地及黃大仙沙田坳道。盧偉聰又回應警員在荃灣發射實彈,指是警員電光火石間認為最好的判斷,認為做法合理合法。
他又指,當時施襲者以長棍等武器,將警員打至頭破血流,警員曾作警告但無效。在生命受嚴重威脅下,迫於無奈使用佩槍,認為做法合法合理。他又強調,警員事後已隨即為中槍人士止血急救。
對於警方形容中槍位置為「肩膊附近」,盧偉聰指警方並非專業救護人員,他們僅以當時即時判斷作描述。
至於在近距離下開槍是否適合,盧偉聰反指警員與施襲者的距離是由施襲者主導,他再三強調按初步調查,警員當時是受到嚴重生命威脅才開槍,警方會再作詳細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