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消委會發表研究報告指放債市場規管不足,容易導致市民過度借貸,最嚴重個案曾有借貸人向超過120個債主借錢,促請政府盡快修訂現行條例成立監管機構,保障消費者權益。
現時全港有超過二千多個持牌放債人,比10年前大幅增加兩倍,信用卡透支及個人貸款金額達6739億元。
消委會發表針對放債法規的研究報告,發現借貸廣告經常以年輕一族為營銷目標群,以低利率、高回饋、簡易申請和批核作招徠,向年輕人鼓吹「先買先享受」,玩樂至上的不理性消費心態。
放債公司網頁通常只以最低年利率為貸款例子計算利息支出,實際年利率範圍由最低9.6%至最高60%不等,還款期三個月至七年,消費者容易被誤導;最嚴重個案,一個人有超過120個債主。
過去七年逾千宗放債人牌照申請中,只有8個被駁回,亦只有1個牌照被吊銷,消委會認為監管不足。
消委會認為,沿用40年的《放債人條例》已不合時宜,促請政府盡快修例,成立統一監管機構,提高牌照審批門檻,又建議將年息上限由現時60%改為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