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三月,屯門連環七車相撞,導致一名十九歲女乘客死亡事件,涉案的貨櫃車司機及的士司機,被判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成。法官押後至十九日判刑。
法官指案中的士司機,聽到尾隨的貨櫃車響號後,仍強行切線,是嚴重的錯誤判斷。
另外,有證供顯示,貨櫃車的煞車效能不符合規格,但司機仍然繼續駕駛,是不負責任。
法官指貨櫃車司機的罪行,較的士司機更嚴重,判二人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成,即時還柙,等候判刑。
去年三月中,一輛的士駛至屯門海皇路及海珠路交界時,在一架貨櫃車前切線。貨櫃車收掣不及,把的士向前推,撞向前面另外五輛汽車。事件中,一名19歲的士女乘客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