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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警方首次示範俗稱「水炮車」的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警方指很難說會否即晚出動,只重申需要向助理處長提出要求,並符合特定情況才會出動。
警方在粉嶺警察機動部隊總部,首度向傳媒及立法會議員示範水炮車。水炮車分三個模式,最弱的花灑式、間歇噴射的脈衝式以及最高強度的連續水柱式。
兩個主要噴水裝置位於車頂,當以最高強度射向20米外,重百多磅的塑膠人型模型時 ,模型被推至差不多10米外,當射程去到30米及40米,威力相對較弱。
為了保護水炮車被近距離投擲燃燒物品,全車多處設有噴咀,車頭保檢槓亦有噴水裝置,可以在推進、驅散時協助移除障礙物。
水炮車編制一車有5名警員,車內配備有雷射測距器,顯示目標與噴水裝置的距離,亦有射燈方便夜間行動,全車共有七個攝錄鏡頭。
警方指水炮車指引涉及戰術部署,不宜公開,警員受訓時已親身試過水炮車的威力,強調水炮車不會針對個人。
警方指很難說會否即晚出動,只重申不低於總警司級別的現場指揮官向助理處長提出要求,並符合人命傷亡、財產被大肆破壞等特定情況才會出動。
警方共購置三架水炮車,每輛都設有水箱及催淚液儲存裝置,警方沒有公布水炮車最長可以持續使用多久,只說會是一個合理時間,亦沒有公開每個模式的實際水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