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警方三輛「水炮車」預計下半年投入服務,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下周二討論。
三輛俗稱「水炮車」的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去年中運抵本港,每輛長8米、闊2.55米,設有水箱及催淚液儲存裝置、數碼攝錄機及話音廣播系統。
警方去年九月進行測試及培訓,今年三月完成草擬車輛操作指引。
保安局及警務處向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指警方會在有嚴重傷亡、財產被大肆破壞或佔用主道路、非法堵塞交通、對公共秩序或公眾安全造成重大影響情況下,才考慮使用水炮車,亦會事先警告,當達到目的後就停止,強調只會針對暴力衝擊行為,而非個別示威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