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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四個人被控在上周六元朗衝突中管有攻擊性武器,另有一名社工被控阻差辦公,分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指四人涉嫌管有攻擊性武器,案情嚴重,拒絕他們的保釋申請,還柙至九月再提堂。
組織「社工復興運動」在粉嶺裁判法院門外,聲援被控阻差辦公的社工劉家棟,質疑警方濫捕在衝突中負責溝通的社工。
23歲的劉家棟被控於上周六,在元朗安樂路與泰祥街附近,故意阻礙警員陳沛杰執行職務。
控方指警方推進時,劉家棟站在防線前頂住一名警員的長盾。署理主任裁判官蘇文隆考慮案情並非最嚴重,批准他以二千元保釋,9月4日再提堂。
另外四名被告翁偉成、朱梓雲、朱俊愷和廖栩鋒,年齡18至25歲,各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
控罪指他們上周六在元朗朗樂路管有攻擊性武器,包括伸縮警棍、丫叉、鋼珠、氣槍和摺合式萬用刀等,各人毋須答辯。控方指案發時警員看見四人交頭接耳,並且有眼罩及頭盔等裝備,其中一人穿上類似美國隊長的裝束,警員覺得可疑,上前調查,但同意當時並沒有衡突發生。
裁判官認為案情嚴重,四人參與集會的目的呼之欲出,有機會以持有的工具襲擊他人,拒絕他們的保釋申請,四人繼續還柙,9月3日再提堂,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