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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張達明︰修訂未能保障移交後公平審訊及人權

【逃犯條例】張達明︰修訂未能保障移交後公平審訊及人權

【Now新聞台】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認為,將移交門檻提高至可監禁七年的罪行是略為過高。而香港大學法律學系首席講師張達明認為,新修訂仍未能解決問題核心,確保移交後有公平審訊及人權保障。

政府原本建議的逃犯條例修訂有37項罪行類別可移交,現時可判監七年或以上的罪行才可移交,亦變相豁免部分嚴重罪行。

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認為門檻過高。問到政府是否偏聽商界意見,湯家驊認為這是政治現實,至少商界願意妥協,而非如部分民選議員以玉石俱焚的立場去反對。

香港大學法律學系首席講師張達明認為,政府新修訂始終未能確保移交後的公平審訊及人權保障。張達明質疑,既然政府需要倉促再作修訂,反映有很多爭議聲音,為何不按過往修例的做法,先諮詢公眾,再作研究及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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